皮膚癌

皮膚癌是一種皮膚細胞的惡性轉變。病情流行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增加暴露於紫外線下,此亦是主要致病的環境因素。其他原因可能是由於老年人口增加,服用免疫系統抑制劑的人數增多及經常接觸到環境中的致癌物質。

 

常見的皮膚癌種類

    1. 基底細胞癌

基底細胞癌是最常見的惡性皮膚腫瘤,常見於40歲或以上人士的頭部、頸部、鼻子和上半身。患處一般是局部性受侵害,較少會擴散至其他部位。患處可呈深色的結節或囊腫樣,並逐漸形成侵蝕性潰瘍。

    2. 鱗狀細胞癌

鱗狀細胞癌是第二常見的惡性皮膚腫瘤,它較基底細胞癌有更大機會擴散到身體其他部位。光化損害是最重要的致病原因。不能癒合的潰瘍可能是鱗狀細胞癌的徵兆。

    3. 惡性黑色素瘤

黑色素瘤比基底細胞癌及鱗狀細胞癌較為罕見。它是皮膚腫瘤中最致命的類別。患處呈不對稱及不規則的邊界、顏色不均勻、面積及直徑會逐漸擴大。它亦可伴有痕癢、結痂、流血、侵蝕及潰瘍。

 

治療

治療方法會根據皮膚癌的種類及階段而定,可包括:

  • 手術切除
  • 放射治療
  • 化學治療
  • 冷凍治療
  • 刮除與電灼

 

要注意的徵兆 

  • 痣的特徵改變,例如顏色,大小,外觀及感覺
  • 不能癒合的潰瘍

 

預防皮膚癌

在進行戶外活動時,應採取有效的防曬方法,例如:

  • 穿著長袖衣服及長褲
  • 戴上闊邊的帽子保護面部及頸部
  • 配戴太陽眼鏡
  • 在進行戶外活動前 15-30分鐘,應塗抹能抵禦紫外線A及紫外線B的防曬用品 (防曬指數SPF30或以上,PA++或以上),並於適當時重新塗抹
  • 塗抹防曬用品後,亦應盡量留在遮蔭的地方
  • 避免在中午時或在紫外線指數高的時候進行戶外活動
  • 避免照射室內太陽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