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膚癌
皮膚癌是一種皮膚細胞的惡性轉變。病情流行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增加暴露於紫外線下,此亦是主要致病的環境因素。其他原因可能是由於老年人口增加,服用免疫系統抑制劑的人數增多及經常接觸到環境中的致癌物質。
常見的皮膚癌種類
1. 基底細胞癌
基底細胞癌是最常見的惡性皮膚腫瘤,常見於40歲或以上人士的頭部、頸部、鼻子和上半身。患處一般是局部性受侵害,較少會擴散至其他部位。患處可呈深色的結節或囊腫樣,並逐漸形成侵蝕性潰瘍。
2. 鱗狀細胞癌
鱗狀細胞癌是第二常見的惡性皮膚腫瘤,它較基底細胞癌有更大機會擴散到身體其他部位。光化損害是最重要的致病原因。不能癒合的潰瘍可能是鱗狀細胞癌的徵兆。
3. 惡性黑色素瘤
黑色素瘤比基底細胞癌及鱗狀細胞癌較為罕見。它是皮膚腫瘤中最致命的類別。患處呈不對稱及不規則的邊界、顏色不均勻、面積及直徑會逐漸擴大。它亦可伴有痕癢、結痂、流血、侵蝕及潰瘍。
治療
治療方法會根據皮膚癌的種類及階段而定,可包括:
- 手術切除
- 放射治療
- 化學治療
- 冷凍治療
- 刮除與電灼
要注意的徵兆
- 痣的特徵改變,例如顏色,大小,外觀及感覺
- 不能癒合的潰瘍
預防皮膚癌
在進行戶外活動時,應採取有效的防曬方法,例如:
- 穿著長袖衣服及長褲
- 戴上闊邊的帽子保護面部及頸部
- 配戴太陽眼鏡
- 在進行戶外活動前 15-30分鐘,應塗抹能抵禦紫外線A及紫外線B的防曬用品 (防曬指數SPF30或以上,PA++或以上),並於適當時重新塗抹
- 塗抹防曬用品後,亦應盡量留在遮蔭的地方
- 避免在中午時或在紫外線指數高的時候進行戶外活動
- 避免照射室內太陽燈